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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人文】2007年河南男子举报恶霸,被报复砍断双手,事后向警方索赔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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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2007年河南男子举报恶霸,被报复砍断双手,事后向警方索赔70万

2007年河南男子举报恶霸,被报复砍断双手,事后向警方索赔70万

观史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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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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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8日,河南沁阳西巷镇的杜进雨带着一个装有12.5万元的公文包朝工地上匆匆赶去,杜进雨是一个土地承包商,包里这些钱是他拿去给工人们发工资的,可就当他通过一条僻静的巷子时,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拦住了他的去路,杜进雨面前多了三名蒙面男子。

三人拦住杜进雨后没有说太多,而是直接威胁杜进雨将怀里的公文包交出来,似乎早就知道里面装的是钱,眼看着尖刀离自己越来越近,杜进雨只好交出了公文包,拿到公文包之后,几人甚至都没打开看,然后就匆忙离开了现场。

惊魂未定的杜进雨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缓了好久,他才从地上爬起,哆嗦着双腿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但现场没有监控,杜进雨也因为害怕,对歹徒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根本无法为警方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最后警方追查无果,只能暂时放缓调查,这起案件也就成了一起悬案。直到2007年,一个叫做王好让的人来到派出所举报,当年“12.18劫案”的真相才被揭开。王好让是河南郸城胡寨村人,劫案发生后不久,王好让突然发现村子里有一个叫王长在的人突然开始四处炫耀自己的存折上有七万元的存款。

这就让王好让将王长在与杜进雨被劫的案件联系到了一起,因为村里所有人都知道,王长在就是村里的一个恶霸,他没有工作,整天就只知道在村里横行霸道,做些欺负乡邻的事,而他手上突然有了这么多钱,这就难免让人怀疑钱的来路。

而更重要的是,与王长在混在一起的董留柱正是杜进雨手下的员工,因此杜进雨是被谁抢劫,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就是王长在与他的同伙王占伟和董留柱。其实不光是王好让,村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杜进雨这起案件就是三人所为。

但没有一个人敢去举报三人,这是为何?原来王长在三人在村里的恶魔由来已久,杜进雨的工地就在村子附近,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董留柱就与王长在和王占伟混在了一起,三人在村里横行霸道,净做些伤天害理之事,因此村里人都不敢惹他们,谁知道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直到2007年6月20日,那天深夜,王好让的侄子王洪亮意外发现王长在三人竟然在偷附近工地上的电线,而就在王长在三人转移电线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不远处的王洪亮,见自己偷电线的事被人看见了,王长在气不打一处来。

于是他立马冲过去抓住王洪亮,威胁他不要说出去,否则就要了他的命,王洪亮哪里敢将这件事说出去,王长在在村里的恶名他又不是不知道,于是连忙向王长在保证会保守秘密,王长在这才放过了他,可王长在会放心将自己的把柄放在别人手里吗?显然是不会。

二十多天后,王洪亮被王长在带着一群人用枪打至重伤,一生从他的下肢中取出了七十多发子弹。王好让当时正在外地开货车,得知侄子被害的消息后,他立马赶了回去,这个侄子从小就与王好让亲近,王好让也一直将他当亲生儿子对待。

看着被王长在三人害成这样的侄子,王好让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当年的“12.18劫案”正是王长在等三人所为。根据王好让提供的线索,警方顺利在浙江将董留柱抓获归案,经过审问,他承认“12.18劫案”为他与王长在、王占伟三人所为。

于是警方立即对王长在与王占伟进行抓捕,当时王长在正在医院里住院,因为在迫害王洪亮时,他被王洪亮用红缨枪扎中了胸口,当警方找上门时,王长在刚恢复不久,他自然知道警方找他是因为什么,于是他故意吞下了一个温度计,然后趁着家人与警方争辩时逃离。

王长在逃离后,警方特地提醒王好让,让他提防王长在的报复,王好让得知后心里也很慌,他不想家人受到伤害。在王长在消失的那段时间里,王好让就没睡过一个好觉。而他日防夜防,最终还是没能防住。

2007年10月11日,王好让骑着摩托车外出办事,突然一辆面包车拦住了他,王好让几乎是瞬间就认出这辆面包车是王长在的,于是他掉头就跑,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被王长在带来的人团团围住。

接着,王长在就让人将王好让绑在了一座桥下,然后王好让就只觉得两只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然后他就看到自己的双手已经被王长在斩落,随后王长在将他的手臂与刀子丢进河里,将他带到离医院大概500米远的对方后就扬长而去。

浑身是血的王好让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喊出了救命两个字,当看到有人朝这边跑过来的时候,他两眼一黑就晕了过去。再醒来时,他已经躺在了病床上,可双手断裂处隐隐约约的痛感无时无刻提醒着王好让,他的手没了。

不久之后,警方顺利将王长在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王长在等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弹药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最后主犯王长在被判处死刑,王占伟、董留柱等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王好让68万余元。但这些人都是些游手好闲之辈,家里哪里拿得出钱。

法院判决后,王长在没有收到一分钱,于是他只能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赔偿,因为当时王长在逃走正是因为公安机关的疏忽,最后导致王好让被害,所以法院对王长在表示支持,最后王好让陆陆续续从当地公安机关拿到了41万余元的赔偿。

当时负责在医院看管王长在的警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后来沁阳市公安局又为王好让追加了30万元的赔偿。因为王好让的正义之举,他还被任命为村主任,他也逐渐习惯了没有双手的生活。

其实面对不法分子,一味地忍让只会让他们的气焰更加嚣张,所以需要有像王好让这样的人站出来,勇于去与不法行为作斗争,这样才能让不法分子早日受到惩戒,以免更多的人受害,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 本帖最后由 索隆十郎 于 2022-3-24 01:15(GMT+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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