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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李昌奎背负两条人命却免死案之我的愤怒!只因太过气愤,才出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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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的这个判决的确有问题,但引用所谓的“天朝自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这种理论就不妥当了。
古代中国,真正做到王子与庶民同罪的有几回?寥寥无几。中国自古以来真正实行的恰恰相反,富人和官员(或他们的家人)犯了刑事或民事官司,绝大多数是不判或轻判的。只有侵犯到皇帝利益的,类似于欺君、造反作乱的这种罪行,才真正做到了王子与庶民同罪。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等级森严,官本位制,连人和人之间的平等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做到王子犯法和庶民同罪?那都是忽悠忽悠老百姓的。
当代中国做到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了吗?根本没做到。既然如此,那也就更无法做到“只认罪行不认人”了。所以,这种事情是中国这个社会的必然产物。
人和人之间的平等,是王子与庶民同罪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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