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鱼 发表于 2011-7-17 01:10   全显示 1楼
按照这个论据,我觉得受害人也应该拿起器具,对犯人以及法院等一众领导,先奸淫其直系女亲属,再虐杀其家人,然后随便当扯平就行了,反正法律,人权全是狗屎,相信的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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